“平行志愿”是相对以往的“分级志愿”而言,其原则是“分数第一,志愿顺序第二”,也就是说按考生高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,再从最高分数考生开始,按其志愿顺序、院校招生计划及规定的比例投档案。我区实行“分级志愿+平行志愿”的综合模式后,在第一志愿中采用“志愿顺序第一,分数第二”,第二志愿以上的志愿全部以平行志愿的方式进行,也就是“分数第一,志愿顺序第二”。
教育部今年在全国推行高考平行志愿的消息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。自治区招办相关负责人表示,目前我区实行平行志愿仍处于试行、实验阶段。平行志愿投档对缓解高分撞车有积极作用,但它并不能消除上线考生、高分考生落榜的现象。
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主任 韩春玺:“平行志愿投档必须采用录取中间多次通过网上征集志愿这种方式,对大多数考生而言,从公平角度来讲,我们还是要对大多数考生要负责,所以我们认为今年还是采用这种方式。”
此外,2008年新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7--9日,录取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,仍分六个批次进行,本科层次录取在7月31日之前结束,全部(各批次)录取工作在8月20日之前结束。本、专科层次招生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组织补录或换录。对高考作弊情节严重的考生,除了取消所有考试科目的成绩外,还不得报名参加第二年的高考。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