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划期内,邯郸将建设各类住房14.3215万套,总建筑面积1222.85万平方米。至2012年,建设经济适用住房4.3271万套,建筑面积281.26万平方米,占总量的23%。廉租住房配建量占总住房建筑量的2%,其它廉租住房需求通过货币补贴的方式解决。到2012年,建设廉租住房0.4892万套,建筑面积24.46万平方米。
规划明确,单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应达到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%。廉租房单套套型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;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套型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65平方米以内;政府调控的中小户型、中低价位的限价商品住房单套套型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85平方米以内。
按照规划,适度增加住房用地供应规模,尤其是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、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,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%。
限价房是政府为降低房价,解决本地居民自住需求。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,实施土地供应时在“限套型、限房价”的基础上,采取“竞地价、竞房价”的办法,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。一方面是为平抑房价,另一方面是增加真实需求购房者的有效供给。







